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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鹰当成宠物,违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09日 07:2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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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倾听指尖”微博中发布的照片

  中国宁波网讯 “养啥宠物稀奇?狗狗猫咪不稀奇,小鸟金鱼不稀奇,爬行动物也不稀奇了!在城里养只老鹰才够时尚,瞧瞧这个好学的鹰哥。”网友“倾听指尖”前天发的这条微博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

  网友发布的一张照片显示,把老鹰当宠物的是个小伙子。小伙子右手拿着什么正在专心阅读,一只老鹰站立在他左手上,老鹰犀利的眼神注视着四周。不少围观网友看了这张照片并没有羡慕这个小伙,而是追问此人将老鹰当宠物的法律问题:“饲养鹰是否合法?这鹰来自哪里?”

  宁波市野生动物保护办主任陈文炎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是不允许私自饲养和买卖的,个人也不可能有特种动物的驯养证。据他了解,目前,宁波还没有个人或单位有鹰的驯养证。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的唐才宗律师查询相关法规文件后指出,办理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有着许多条件限制,比如要有适宜驯养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饲料要保证,还要有专门的驯养人员和技术。法律还明文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记者 张寅)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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