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门
我市数百个建筑工地实行“月月查”
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在控制施工扬尘方面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工地挖出的土方,如果不能及时完成清运,则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其次,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淋装置,施工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同时要求,所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垂直运输,不直接抛掷,以免产生扬尘,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采取防止建筑垃圾沿途抛、洒、滴、漏的封闭措施。此外,还要求对工地周围、门口等区域的渣土、灰尘及时打扫。
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工地如在除尘方面措施不当,将会被罚款。其中,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规范,将被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建筑拆除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施工车辆未冲洗干净就驶出工地,将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周科娜 边城雨 吴明京 程旭辉
通讯员 徐昭 范奕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