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未来5年,宁波将如何落实?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不少利好消息。
3年内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2010年在浙江省统计部门民生指数调查中,宁波社会保障工作列全省各地市之首。
目前,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3%以上。这个数字将在未来几年继续提升。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晓光透露,我市将努力在建设全民社保体系上求突破,确保到2015年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开始调研
2008年,我市开始实施职工医保综合减负补助政策,大幅减轻了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员医疗费个人负担。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不久的将来,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大病重病将有更多保障。
医保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国家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宁波已有了初步的时间表。目前,由市发改委牵头,人社及卫生、财政、保监等部门共同参与,正在开展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的调研。下一步将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实施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大病患者享受更多优惠。
将建议进一步扩大医保目录
谈到医保,除了待遇外,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哪些药能报、哪些药不能报?医学发展很快,一些新药和新的治疗项目能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此,医保部门负责人解释,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位是基本医疗,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是与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所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没有包含所有的治疗手段。对于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浙江省统一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各地没有调整权限,不得擅自调整。
但是,对于一些临床已经成熟的治疗手段和新药,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将按规定渠道向上级反映,建议随着待遇提高,进一步扩大医保目录。
此外,医保部门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明年,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开始试点。人社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改革工作,激励医疗机构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同时,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