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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中电瓶车溜坡撞轿车 法院判电瓶车担主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28日 10: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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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8月的“海葵”台风,给宁波造成惨重损失,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奉化的金、齐两位师傅更是没想到,“海葵”带来的大风,会把一场官司“吹”到了自己身上。

  8月8日晚,金师傅骑着电动车回家,路过家附近的小店,想进去买点东西,便将电动车停在了小店门口的弄堂内。

  此时,正值“海葵”过境,刮起阵阵大风。正当金师傅与小店老板闲聊时,突然发现电动车自己往路口方向倒溜过去,弄堂有个小坡度,倒溜速度越来越快,驶过弄堂,“咚”的一声,撞上了停放在对面马路边的一辆小轿车。

  小轿车的主人齐师傅正在家中上网,听到响声,出来一瞧,轿车的“屁股”和后车灯都破了,很是肉痛。

  当时,金师傅承认,是自己的电动车倒溜,撞上了小轿车,愿意赔偿修车费用。

  几天后,台风走了,齐师傅到4S店修车,花去各项修理费6600元。但金师傅觉得修车费太高,不愿“买单”,并埋怨齐师傅不该把车停在路边。双方协商不成,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齐师傅表示,轿车好好地停在自家门口,被金师傅的电动车撞伤,修车费是保险公司与4S店评估认定的,理应全由齐师傅承担。

  金师傅说,电动车倒溜撞上轿车,是被台风刮的,属于不可抗力。齐师傅将车子停在人行道上,属于违法停车,也应承担责任。再说,这6600元的维修费,太高了,不予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师傅未妥善管理自己的电动车,导致齐师傅的轿车伤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齐师傅把车子停在自家门口,占用公共道路,影响行人通行。况且,当天正好是强台风天气,齐师傅对于自己轿车的管理,也存在一定疏忽,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据此,奉化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金师傅承担80%的责任,赔偿齐师傅修车费5280元。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记者余建文通讯员冯筏)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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