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象山 正文

象山县首次明确廉租房实物配租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28日 14:28   【 】 【打印
0

  记者昨天从县发展和改革局获悉,县物价局和住建局近日公布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我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定为每平方米每月2元,其中配租给最低收入家庭的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据了解,该配租标准于今年11月20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出台,对进一步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加大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力度,逐步改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吕茂盛)

编辑: 陈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