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了解到,2013年度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凡在宁波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文化企业,以及宁波户籍人口或在宁波居住3年以上,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个人均可提出申报,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舞台剧、文艺类图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小说)、歌曲。
相关企业和个人可在中国宁波网公共邮箱中下载填写《宁波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 (登录名:nbwhjpgc,密码:nbwhjpgc1),并准备好申报项目的相关剧本、文学脚本、书稿、提纲、词曲等附件,一并上报各地宣传部门。(记者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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