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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查处违法行为1012起

市政府昨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06日 09:3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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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政府对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总结和表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参加,副市长张明华主持。

  从7月15日开始,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各地各部门主动出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案件。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12起,责令整改相关主体2807家,取缔无照无证419家,罚没款534万元;刑事立案56起,其中行政部门移送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85名。奉化、宁海等地查获了销售涉嫌用甲醛和双氧水处理牛百叶案,江北区查获私屠病死猪销售给商贩制作香肠案等系列案件,慈溪查获用双氧水漂白鸡爪案。

  通过百日行动,我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正在逐步建设。各地各部门结合市委要求,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不断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手段方法。

  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海曙区政府等9个县(市)区政府、53个食品安全监管及相关单位、25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42个村(社区)、2家新闻单位、25个食品企业“百日行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52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乡镇街道专管员“百日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寿永年充分肯定了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效,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记者张燕通讯员任树刚)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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