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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罚单滞纳金有上限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06日 10: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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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博网友“亿滴氺”报料:本人9月28日误闯单行线,收到交警开罚单金额100元,后因种种原因未按时缴纳。12月4日去缴纳该罚款时金额变成了200元,收据上写着罚款金额100元、滞纳金100元。诧异!3个月不到就产生了100%的滞纳金!请问这是怎么计算的?

  记者核实报道: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违法处理中心回应,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15日之内必须缴纳罚款。超过15日的,将按罚单金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有上限,即不超过本金。例:违章罚款金额为100元,滞纳金最多为100元。而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以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的日期为准,接受处理后15日不缴罚款也会产生滞纳金。记者 马晶晶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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