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胡启敏)12月5日,中共奉化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
龚金川,男,西坞街道人,现任岳林街道城东小学校长。
10月30日清晨,“独臂校长”龚金川不顾个人安危,在县江用单手救起落水的七旬老人,然后悄然离开。他的感人事迹引起中央、省、宁波及我市媒体的关注,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余红艺,奉化市委书记张文杰等均作出向龚金川学习的批示。
《决定》指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教师,龚金川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员价值追求,是人民教师队伍中杰出代表,是我市“三大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模范典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要学习龚金川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把他的高尚情操转化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行动,进一步传承奉化人的价值追求;要学习龚金川身残志坚的进取精神,把龚金川同志不甘人后、敢为人先、快乐工作生活的精神面貌融入到市委“三大建设”中,树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在困难面前,敢碰“老大难”,敢啃“硬骨头”,以健康阳光的精神面貌投入干事创业的大潮;要学习龚金川无私奉献的大爱情怀,把龚金川同志的大爱精神传递给更多的人,始终以一颗纯洁高尚的心、大爱无私的情怀,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社会创和谐,为他人谋福祉,为奉化添光彩;要学习他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把龚金川同志这种立足岗位体现人生价值的追求,转化为服务“三大建设”的动力,矢志不渝,执著追求。
《决定》要求,全市上下正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把他的先进事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生动教材,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龚金川同志为榜样,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改革创新,实干兴业,积极服务市委“三大建设”,为“两城四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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