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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自称不宜生育 谁知竟是有妇之夫 90后美女法院讨说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12日 08: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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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自称有家族病史,不能生宝宝,要她陪他过二人世界,谁知竟是有妇之夫。上周五,一名90后姑娘起诉老板男友,要为刚出生的宝宝和自己讨个说法。

  有妇之夫想过“二人世界”

  姑娘姓魏,20岁出头,长相清秀,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业务。

  2010年,因为业务上的关系,魏某认识了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总马某。马某30岁,年轻有为。

  往来一段时间,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魏某说,交往后,马某就告诉她,自己有家族病史,不宜生育,问她愿不愿意和他过一辈子的二人世界。当时她由爱生怜,毫不犹豫答应了。

  交往到2011年5月,她意外怀孕。马某劝她打掉孩子,但她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孕检的各项指标都正常。毕竟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她不忍心流产,劝马某“不如我们结婚吧”。

  没想到,马某强烈反对,坚持要魏某打掉孩子。为此,两人频频争吵。最终,魏某使出“缓兵之计”,暗地里想方设法地准备把孩子生下来。

  两人关系缓和后,马某还去见了魏某的父母。魏某说,既然岳父母见了,未来的公婆她也应该去拜访,她向马某提出这个要求,马某各种推脱。领证的事,马某也表现得很不热心。

  魏某渐渐产生了怀疑。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翻看马某短信时,意外发现男友居然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有一个4岁大的孩子。

  魏某大吃一惊,事后跟马某摊牌:“他说他不可能与现任老婆离婚,孩子也必须打掉。”

  男的辩称“以为心照不宣”

  今年上半年,魏某生下了孩子,随后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马某赔偿她精神损失费3万元,并支付孩子每月抚养费2500元。

  7日,两人的案子在镇海法院开庭。双方都请了律师,但主要还是双方自己陈述。

  “你跟了我这么久,我有没有老婆你不知道吗?”马某说,他以为这事两人心照不宣,都是自愿的,因此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失费,而且他从来没有跟魏某说过,有家族病不宜生育的话。

  魏某说两句就哭了,边哭边说,两人关系闹翻后,马某到处说她是小三,但她当初是真心要跟马某结婚的。“你必须给我道歉,否则我不调解!”

  主审法官把双方劝开做工作,最终两人为了小孩考虑,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魏某直接抚养,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魏某放弃其他要求。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焦川 郑强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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