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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200万元以上项目 推行预选承包商招标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12日 14: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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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大目湾4、7、10号规划路路基处理工程通过预选承包商操作模式完成了招标工作,总标的达800万元。这是我县首次将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通过预选承包商方式进行招标。

  据了解,预选承包商招标办法是指在工程项目招标之前,预先按施工资质、企业信誉、社会贡献、技术力量等情况综合评定、预选施工单位。在具体工程项目招标时,通常以随机抽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为顺利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大目湾管委会多次会同县发改、监察、财政、住建、审计、交管办等职能单位探讨协商,制定了《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申请预选的134家施工单位按施工资质、企业信誉、社会贡献、技术力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后圈定了房建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预选承包商各20家。

  目前,大目湾新城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较大,且相对集中。今年已开工建设工程项目28个,按照计划,明年建设投资规模将达7亿元。“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能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平、择优原则,从而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承建业务能在业绩好、信誉佳的企业之间进行竞争,为政府性投资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提供了保障,确保大目湾新城的高品质打造。”大目湾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预选承包商名录入围2年一期,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该制度尚处在试行阶段,将随着大目湾新城建设的推进而逐步加以完善、规范。(通讯员林敏)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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