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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将对5类房屋进行排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19日 15: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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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金素莲)宁波一幢居民楼发生坍塌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对危旧房屋质量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昨天,我市已着手制订危旧房屋排查的相关方案,下一步,将重点对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房屋、尚未解危的危险房屋、低洼地段尚未改造的房屋、擅自变动结构和野蛮装修的房屋、山区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房屋等5类房屋进行排查。

  市住建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宁波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如果房屋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应及时修缮,排除隐患。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接受业主申请,可对申请人的房屋进行鉴定,对已鉴定为危险的房屋不得出租使用,对鉴定意见为停止使用的必须腾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及时按鉴定报告意见进行处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