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团县委介绍,经过各级团组织、各行业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考核推荐,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统一审核公示,我县中医院门诊药房、宁波海事局象山青年服务队等9家青年集体荣获2011年度宁波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中国联通象山汇金营业厅等18家青年集体被继续认定为宁波市“青年文明号”。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0余家青年集体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00余家青年集体获得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记者 郑勤 通讯员 方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