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
借“营改增”名义涨价是不合理的
昨日,记者就企业遭遇“加税”这一问题咨询了市国税局。“‘营改增’后,货代、货运、检测等企业在原定价基础上再额外收取6%的费用后,这些企业的利润会比以前大大提高。”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称。
据了解,按照会计核算,营业税是价内税,企业的定价包括成本、费用、营业税和利润;而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的定价只考虑成本、费用和利润,增值税是价格以外计算收取。
市国税局方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营业税税制下,假设某一项货代业务,其成本费用是910元,营业税率5%,营业利润率为4%,则价格=成本费用+营业税+利润=910+50+40=1000元。
“营改增”后,货代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若货代企业在原价格基础上另收费6%,则需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1+6%)×6%=56.6元,企业该项业务的利润率就变成(1000-910)/(1000+56.6)×100%=8.52%。
这里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本例未考虑企业增值税抵扣情况,若企业有进项抵扣,则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会少于56.6元;二是针对部分试点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市财税部门会对超出原税负部分给予财政补助,即对本例中企业超出50元税款部分给予扶持,企业最多只要缴纳50元税款。综合以上各种因素,“营改增”后相关企业的利润率较之前会有明显提高。
“如果企业由于成本费用增加,适当调整价格是正常的、合理的,买卖双方可自由协商;但借‘营改增’名义来提升收费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市国税局方面表示。记者 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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