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医院昨起开收一般诊疗费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是市属六区23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第一天。至此,全市47家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升。当天起,我市11个县(市)区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医疗机构开收一般诊疗费。
昨天上午,笔者来到鄞州人民医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本次价格变动的具体信息。在配药窗口,一位正在取药的市民说,他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需要长年服药。昨天是他每月一次配药的日子,拿到账单后,他马上注意到了其中的变化。以前要800元左右的药费现在只要500多元,便宜了200多元。
该院药房负责人说,这次实行零差价的药品涉及1300多个品种,调整后的药价对慢性病患者来说下降感觉更为明显。
在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同时,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也进行了调整,如普通门诊诊查费上升到10元/人次,住院诊查费为15元/日,并实行最高指导价格管理。
对此,鄞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裴仁治说,这改变了以药养医的局面,同时也体现了医生劳动的价值。每一次医疗行为需要调动医生经验与技术积累。而过去诊疗费、治疗费、挂号费普通的只有2元/人次。
采访中,有数位县级医院院长坦言有忧虑。由于市级大医院目前尚未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县级医院诊查费、手术费等提高的情况下,综合权衡技术水平和就诊成本等因素,部分病人极有可能因此回流到市级大医院;也极有可能出现病人拿着市级大医院的处方到县级医院及社区医院配药,因为后者的药价是“零差价”。
一家县级医院院长说,该院病源中新农合和其他自费病人比例约占40%。诊疗费的增长对医保可报销的病人来说并无太大感觉,但对自费病人而言可能会感受诊疗费高了。
在六区县级公立医院推行综合改革时,我市的民营医院也按照这一调价政策执行。
一位业内人士说,随着药品零差价销售,原本作为医院收入来源之一的药品盈利不复存在,诊疗费等上浮后尚不足以弥补资金缺口,这需要各区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力度,减轻医院面临的正常运行压力。(记者蒋炜宁通讯员谢美君万全军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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