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2月26日晚,象山石浦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南屏路与文兴路路口设卡检查酒后驾驶时,一辆晃晃悠悠行驶的摩托车进入了民警视线。民警立刻上前拦截,随即对驾车男子作酒精含量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79毫克/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男子被带回交警中队后,民警一查电脑记录,显示该驾驶人吕某在前年、去年分别因酒后驾驶被处理,没想到今年重新取得驾驶证后,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3年内3次酒驾被查,是明知故犯还是屡教不改?吕某说,最近因债务缠身心情不好,一直处在消极状态,于是借酒消愁后又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目前,吕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者朱和风通讯员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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