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真有携带货物要另外加钱这一规定吗?”日前,网友“杜林辉居士”遇到一件让他困惑的事。
当天下午2点,网友“杜林辉居士”正巧坐在633路公交车里,途经建兴路口时,上来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两只手各拎着一个很大绿色塑料袋,还端着一大筐鹌鹑蛋。
中年妇女刚上车,司机就告知,她带的东西太多,会影响其他乘客,按规定要多付一个人的车钱。可那位女士不肯,司机只好作罢。
前天上午,宁波市东方巴士服务有限公司在微博上给出了答复:据《宁波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第八条规定,每位乘客乘车可以免费携带的行李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体积不得超过0.064立方米、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25平方米,超过部分应以此基数的倍数(不足1倍的按1倍计算)按相应的同程票款付费。
看来,那位司机要求多付一个人的车钱,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见习记者 戴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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