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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管理办法出台
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刘拥军)随着节能减排意识的增强,使用天然气等新能源的汽车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为加强我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和管理,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宁波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管理办法》,并从今年2月5日起施行。
根据这个办法,天然气加气站将实行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从事加气站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机动车加气经营类)。
《办法》规定,加气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限制或停止供气。因气源调度、设施检修等情况,确需限制或停止供气的,应当先按规定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因突发情况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公告,同时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在供气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加气站要优先保证公交车、出租车用气,满足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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