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14岁女生随男网友出走 两人用捡来的身份证入住旅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4日 09:37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第一次感受警察的神速和效率,作为家属,说不出的感谢!”1月11日下午,台州三门女孩小丽(化名)的父母带着她离开百丈派出所后,特地给民警发来一条感谢短信。

1月11日下午1时半,一对神色焦急的夫妻来到百丈派出所报案,称他们来自三门,女儿小丽年仅14岁,正读初中,已离家出走10多天。父母虽在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一直没有消息。

小丽父母讲,当天上午,他们听女儿的同学说,前一天在QQ上遇到过小丽,“她说和别人去了宁波,在江东百丈路附近一家网吧上网,并住在附近一家旅店里。”于是,夫妻俩马上来甬。

民警立即联系辖区各网吧查询,未发现小丽用自己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的记录。民警遂到各网吧调取小丽和同学聊天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再结合网吧的身份证登记,发现小丽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

随后,民警查询辖区旅店的入住记录,发现某旅店有用该身份证登记的信息。当民警赶到旅店时,发现房内除小丽外,还有一名年轻男子,遂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看到失踪多日的女儿终于出现,焦急等在派出所的小丽父母非常激动,连连向民警致谢。经询问,小丽说她和男子陈某(化名)在网上认识一个多月,系朋友关系。因网吧和旅店不接受未成年人登记,他们便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上网、入住旅店。

由于小丽未成年,民警对她批评教育后,让父母带其回家。

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突击审讯。据交代,陈某今年19岁,也是三门人。当初,他通过手机QQ摇,“摇”到小丽,两人此后频繁联系。

上月底,陈某因租车典当涉嫌诈骗,被三门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他欲逃往外地,小丽闻讯也要跟着去。陈某说,他让小丽告诉其父母,但小丽不愿意。两人遂一起先到奉化,后在陈某父母要求下,他们又回了趟三门。

1月10日下午,两人从三门来到宁波,用原先捡来的身份证到旅店登记入住,然后到附近的网吧上网。恰好小丽同学在线,与小丽聊了几句,也因此暴露了其行踪。

民警核实确定陈某的身份后,通知三门警方于当天下午5时将他带走。(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易雪竹 叶蓓)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