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天从市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至上月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自行整治任务已经完成过半,共拆除户外广告3619块。
根据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2012年11月初至2013年1月底为自行整治阶段,各地、各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限期做好自行整改和拆除。
据了解,中心城区列入自行整治的户外广告共有6437块,其中市级部门1310块,区级(园区)5127块。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心城区已完成自行整治任务的56.2%。其中,市级部门共拆除441块,完成33.7%,市城管局、宁波电业局、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等6个部门均已完成自行整治任务的40%以上。各区(园区)共拆除3178块,海曙区、江东区、高新区、机场与物流园区完成50%以上。
按要求,今年2月开始至明年4月底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阶段。自行整治期满后,市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未按要求自行整改、整改不合格和其他未经审批设置的地面广告、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以及无主广告进行集中整治。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对重要区域、主要道路、城区主要出入口沿线户外广告的整治;2014年4月底前,完成对其他道路沿线户外广告的整治。(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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