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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外滩“割喉案”开审 凶嫌获刑15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6日 07:0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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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恶凶徒

  终受惩罚

  最后,公诉人驳斥了陈利明临时起意和无意识行为的辩解。公诉人提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陈利明采用割喉这一极为凶残的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

  公诉人同时提出,证据显示,陈利明作案时持刀割喉的行为十分坚决。小林如今颈部僵硬,转动困难,且声音嘶哑,难以正常发声。

  据介绍,开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作出了14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但综合开庭情况后,公诉人认为陈利明认罪、悔罪态度不够诚恳,建议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利明15年有期徒刑。

  昨日傍晚,江北法院法官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陈利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同时,陈利明需向小林作出22.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记者 周琼 通讯员 诸葛宁)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