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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割喉抢劫案判决 江北法院直播庭审场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6日 10: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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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直击

  为什么要抢劫?

  辩称案发当天接到老婆电话,得知儿子生病,很严重,要动手术

  昨天下午2点40分,陈某涉嫌抢劫一案,在江北法院12审判庭开庭。

  陈某,26岁,河南人,初中文化。

  他个子瘦小,大概1.65米左右,满脸青春痘,右手食指上缠着胶布,走进法庭时一脸平静,让人很难将他和穷凶极恶的凶嫌联系在一起。

  陈某以前是在老家做家具的,还开了一间门店,但收入不高,一年才不过1万多元。

  去年7月22日,他给刚出生的儿子做完满月,就辞别家人,来宁波打工。

  案发前,他在镇海澥浦的一个工地上做手工活,9月25日,不小心被夹伤了手,老板就让他休息,到10月2日再上班。

  陈某哽咽着回忆起案发当天的情景———

  “10月4日下午3点,我接到老婆的电话,说儿子生病了,很严重,要动手术,要钱。我出来打工这几个月,手上没有攒下什么钱,为了钱的事,老婆和我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我压力很大,心情很压抑。”

  “挂了电话,我坐上了一辆开往宁波市区的公交车,在终点站玛瑙路下了车,想散散心,晚上9点多,老婆又打了一个电话来,接着吵,我心里压力更大了。”

  “经过人民路时,我本来想取点钱,买车票回家。当时我站在一个女孩(受害人小林)后面排队,看到她取出了一叠百元大钞,突然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就起了抢劫的念头。”

  “我抽出一把刀,无意识地在她脖子上划了一刀,然后抢了她的包,就跑了出来。”

  “出来后,我很慌,经过江厦桥时,把刀随手扔进了江中,随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回了镇海骆驼的暂住房,然后又赶紧买票回了老家。”

  “女孩的包里有200元现金,用红包包着,有2部手机,一部是iphone,一部是其他牌子。我扔了那部其他牌子的,把iphone带了回去。也不敢用,放在家里的冰箱里。”

  “出于男人的尊严,抢劫的事我没有告诉老婆……”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