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近日,慈溪国税部门举行首次重大税务稽查案件公开听审会,邀请有关业务部门、行业协会代表、义务监督员、纳税人、法律专家等第三方人士参与会审。这种对疑难案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公开审理模式,是国税阳光稽查品牌“阳光”作业、公开透明的重要体现,与会代表连称上了一堂生动的税法教育课。
从“晒”稽查政策、“晒”稽查结果直到在一定范围内“晒”稽查审理定案过程,阳光稽查作为国税阳光穗税的子品牌,正贯穿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2012年,国税稽查部门对税务案件的查处基本上采取了“查前预告、查前辅导、公示检查、预约检查、查结约谈”等阳光稽查的程序和模式,一方面,体现了税务机关“人性化、公开化”的执法理念,更加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加规范了自身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税务稽查公信度。
国税稽查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2012年,国税稽查部门共立案检查194户次,查出有问题的175户次,均比上年增长1/3,查补税收款项5938万元,其中,查处5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26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件,均比上年翻番。与此同时,实施了域外协查、系统内案件调查244户次,有力地配合和支持了各级国税部门的税务稽查活动。
阳光稽查,“查”促规范。通过进一步完善辅导式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实施了刚柔相济、纠罚并举的和谐稽查,让纳税人在自查自纠中改善生产经营,完善财务核算,消除税收隐患,规避税收风险;同时,进一步节约了稽查成本,提高了稽查效率,据统计,2012年,仅国税稽查部门组织的纳税人自查补税额就达1044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对呈群发、频发、高发态势的各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了“虚开”、“收受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和蔓延,有效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记者 鲁企望 鲁奕呈 通讯员 徐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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