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一名网管专给网吧服务器种“木马”,通过远程操作,对网吧的收银系统进行数据修改。不到1年半,他成功“游说”了11名网管和收银员跟他同流合污,盗取网吧营业款16万余元。
上周五,包括他在内的12名网管和收银员在镇海法院获刑。
28岁的江西人汪某,2010年到镇海一家网吧做网管。
上班之前,汪某得知有一种木马程序,种植在网吧服务器上就可远程操控,对网吧的收银系统进行数据修改窃取营业款。
上班后不久,汪某认识了在另一个网吧做管理员的老乡郑某,两人一见如故。
汪某说服郑某,决定在郑某所在的网吧试试。将木马程序种植后,通过远程操控,果然对网吧当天的营业额成功进行了修改。
于是,汪某和郑某找到网吧收银员李某,多次游说,李某同意加入。汪某等人通过木马程序,远程控制调低网吧的营业额,然后将实际营业额中多出来的现金用于分赃。一个月下来,汪某等三人就从该网吧窃取了9000余元营业款。
为了扩大收益,汪某将黑手伸向了其他网吧。
他通过圈子认识了不少90后的网管和收银员,这些人大多是老乡。很快,他就说服了8名网吧收银员和3名网管“分肥”。
从2010年9月至去年2月案发,汪某等人多次利用木马程序盗窃营业款共计16万余元。
去年2月,其中一个网吧的老板发现营业款流失比较严重,而让自己的亲戚去管收银后营业款又恢复了正常,怀疑原来的收银员做了手脚,就报了警。汪某很快被抓。
上周五,镇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其他网管和收银员也分别获刑。
记者胡珊通讯员焦川 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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