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轻松快捷,可出现纠纷后,商家往往是逃之夭夭,消费者维权则困难重重。面对团购网站的管理尚没有专门性、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纠纷的投诉和处理都面临尴尬的现状,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后团购网站经营者信息将被纳入工商部门建立的专用信息库进行实时监控,网站还须在网上亮出营业执照。
今后将建经营者数据库
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把握好团购网站的市场准入关,是今后工商部门进行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据介绍,我市工商部门将建立团购网站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宁波办团购网站,必须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全国性团购网站经营者要在宁波开办分站,其工商登记注册事宜要按照现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无照经营,将被查处和取缔,甚至将被关闭网站;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团购网站须亮照经营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团购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要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网上亮照的,工商部门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工商部门还会适时公布合法合规网上亮照的团购网站,曝光非法经营的团购网站。
新闻背景
团购投诉爆发性增长
截至2012年11月,共有63家团购网站在宁波开展活动,其中,宁波本地团购网站16家,此外有47家外地团购网站在进行宁波商品销售。
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宁波市消保委和工商12315申诉中心共受理网络团购引发的消费投诉477件,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长216%,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23倍多。
网络团购投诉主要集中在写真摄影、宾馆餐饮、美容美发、KTV等服务性消费领域。
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针对网络团购问题多发的现状,宁波市工商局最近对宁波网络团购开展了专门的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质量纠纷、虚假宣传、网站关闭、商家跑路是当前网络团购存在问题最多的四个方面。
网络团购时,由于只能通过文字和图片了解团购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实际商品和服务时往往会与网上介绍的有区别,这种情况在餐饮、酒店服务、水果等非标商品和服务上尤其常见。
低价优惠与虚假宣传、欺诈并存,团购网站虚增团购人数引诱消费者入团,售后服务高承诺、低兑现,也是网络团购常见的问题。
此外,团购网站突然关闭和团购后商家关门,也是消费者遇到较多的情况。今年宁波市发生的“豆苗物语”、“摩尔国际”商家就属发生此类事件,涉及多家团购网站、近千名消费者、十多万元商品金额。
记者 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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