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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带好“身份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2日 09:4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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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检验检疫局获悉,快过年了,他们提醒宁波口岸相关进出口企业,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带好“身份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接触危险化学品时要留意标签提示的危险信息和防范说明。

据了解,2012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共为企业办理化学品危险标签159份,并多次检出企业申报的是非危险品,其实不是,经实际检验发现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比如活性炭、异壬酸和部分油墨、邻苯二甲酸酐等。(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周成东 俞雄飞)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