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经营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业主谋利
“年底分红”、“免物业费一年”,这些让其他小区羡慕的待遇,都源自联南社区业委会的苦心经营。
87岁的杨国彦是联南社区第四届业委会主任,他可能是全宁波所有小区业委会主任中最年长的一位了。他参加业委会工作5年,先是业委会委员,2010年当选为业委会主任。
虽然杨国彦的年纪大,但他却是个“潮人”,上网聊QQ、看微博,都是他的日常消遣。通过网络,他经常关注小区建设经验,为了了解物业法规,他还专门订阅了一些介绍物业、业委会动态的杂志与报刊。自从当上业委会主任之后,他的思路渐渐清晰,他觉得理想中的小区应该如花园一般:外观整齐、停车有序、绿化美观、物业服务到位……
昨天,在联南社区业委会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杨国彦。
杨国彦告诉记者:“业主分红的收益来自小区停车费和经营用房出租收入等,这些钱本来就该是业主的,我们就是给大家办了一件小事,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据他介绍,联南社区建成于1993年,刚开始,小区的入住率不高,所以并没有成立业委会,小区的公共资源收入全部归物业所有。
“随着入住户数的增加,2007年,联南社区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杨国彦说。
之后的2007年到2009年,根据与物业公司的合同,车费和经营用房租金收入全部归物业,物业公司每年上交15万元给业委会;2010年,这笔钱涨到18万元,2011年是20万元。
“联南社区有600多辆车,9间店面房,其中店面房用的是小区的土地。”杨国彦说,这些店铺产生的租金长久以来也是物业公司在收取的,既然土地是小区的,那么以后的租金应该归小区的业主所有。
从2010年开始,杨国彦当上了业委会委员,他和业主们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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