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有人为抢停车位,用东西先把停车位给占了。城管部门最近经常接到这样的投诉,在实际处理中却难以有效执法,为此呼吁出台规范性更强、细化度更高的关于机动车停放的法律法规。
北仑城管局小港城管中队在前天晚上6点半接到市民投诉,投诉人说因为争停车位的事情,自己与人发生了争执,希望执法队员能前去帮忙处理一下。“明明有停车位,却不让停。你说气人不气人?”城管执法人员一到现场,投诉人周先生就激动地说起来,“我开车回家,发现振兴东路两边的公共停车位都停满了,只有这边还有一个停车位,但却被路边店家放出来的晾衣架占着位置。我想让店老板把晾衣架拿走,店老板不肯,我们就吵了起来。”
店老板向城管执法人员解释,等一会,店里有车子要来,怕没有停车位,就先拿晾衣架占个位置。城管执法队员向店老板宣讲了《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让他认识到用晾衣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已违反了这一条例,同时指出他抢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也属于不文明行为。经劝导,店老板主动将晾衣架搬进了店里,停车位纠纷得以化解。
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日常巡查中,经常发现一些沿街商户用三轮车、凳子等物品抢占公共停车位。但对这种行为,城管执法人员一般以劝导说服为主,不能采取有效的执法手段。“只是治标。想要治本,还需要制定内容更广、规范性更强、细化度更高的,涉及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北仑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虞建海 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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