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自家车压死
算不算第三者
保险公司
补偿9万元
事情过去已有大半年了。宁海人李某想不通,正值壮年的丈夫贾某怎么说走就走了。更让她不能理解的是,因为被自家的车压死,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近日,经法官调解,保险公司才出于人道,给予死者家属9万元补偿。
去年4月的一天,贾某和往常一样驾车去砖石厂运沙石。
卸完沙石后,他下车查看车厢后部。不料,本已支立好的后车翻斗突然坠落。他躲避不及,被压在了车厢下,经抢救无效后去世。
李某没有固定职业,丈夫一走失去了顶梁柱,还留下一对年幼的子女。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李某拿着丈夫生前给车辆投保的保单,找到了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单上,包括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30万元。这让李某悲痛之余,感到了一丝慰藉。
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
去年11月,李某将保险公司告上宁海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30万元。
李某说,事故发生时,贾某不在车内,而在车外,属于第三者,应当获得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理赔款。
保险公司则辩称,第三者责任险指的是,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使得车外的第三者发生意外。贾某显然不属于第三人。
保险公司还提供了双方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以证明他们的观点。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终于达成了上述意见。
有关法官说:被自己的车撞死,这样的离奇事故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发生,到底保险赔不赔,各地有不同的判例。判不赔的理由是,第三者责任险保护的是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者以外的人员,不包括司机。而判赔的理由是,车主发生事故时已经停止驾驶行为,在自己的车外遭受人身伤害,已不属于车上人员。出于人性化考虑,目前越来越多的判例给出了后者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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