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如电动车,最高时速能达100公里的燃油助力车,深藏安全隐患,却在我市城郊时有所见。这种已被工信部、质检总局等多部门叫停的交通工具,为什么屡禁不止?
日前,象山石浦工商分局在对当地电动车经销商行政约谈过程中发现,13家经销商或明或暗地在销售一种燃油助力车。这种车的外观与电动车相似,但使用汽油燃料,且没有脚踏板装置,其产品名称上模棱两可地标注着“助力车”。据悉,这种车最高时速可达100公里。
记者发现,不仅仅是石浦,在我市郊区的部分电动车店,这类燃油助力车也有在暗暗销售。“因为速度快、成本低,一些经销商打着‘助动车’的擦边球误导消费者,使其在城郊、农村有一定市场,不少消费者还在偷偷使用。”象山石浦工商分局局长潘招夫说。
据了解,2010年12月,工信部就发布了《部分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明确指出燃油助力车产业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能源,即日起开始淘汰,企业一律不得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次年,国家质检总局也将燃油助力车列为淘汰类产品。
既然已被要求停产,那市场上的燃油助力车从何而来?石浦一家经销商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承认,去年底,他从台州一名业务员处进的货,售价均比进价高出400元。经销商也坦言,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台州那边都能生产出来,因为这个产品技术含量并不高。
生产容易,销售也有优势。因为国家已禁止此类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燃油助力车,均是非法流入市场,其生产企业逃避了各种税收和管理费用,而使用者也不存在办理证照、保险等,“这种不受监管的车辆,危害性极大。”潘招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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