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学员在驾校培训场地练车时,车子撞墙导致受伤。事后,保险公司以教练未随车为由拒赔,由此引发诉讼。
前年12月底,学员王某驾驶教练车在驾校训练场学车。因刚考完理论考,王某对车子很生疏,操作不当导致教练车撞倒场内铁架,撞进学校围墙。事故造成王某受伤,教练车受损。
事故发生时,教练石某在车外对其进行指导。事后,交警部门依法作出认定,由教练承担事故责任。经交警部门协调,驾校向受伤学员王某支付医疗费及误工费1.3万余元。此外,驾校花1.5万余元,修好了受损教练车,修理铁架及墙体又花了5800元。
去年4月,驾校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保请求,要求支付各项保险金合计31300元,但保险公司却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教练在车外指导”,属于未随车指导,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认为,教练未随车指导不适用该教练车附加险。
今年1月,驾校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随车”二字该如何理解,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定义,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被告方保险公司认为,“随车”应为教练陪同学员一起驾驶车辆,在车内指导,以此保障学员、车辆安全。
而原告驾校方提出,教练在车外进行指导也属于随车指导。按照驾校的操作实际,教练不可能一直跟随学员在车上,需要到车外查看学员操作,以便作出指示。
最终,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向驾校支付赔偿保险金2万元,双方和解。(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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