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请保姆、请月嫂,你会签订合同吗?根据商务部出台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月1日起,雇保姆、小时工、月嫂等家政服务员,需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家政服务机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日走访市场了解到,目前宁波市场大部分保姆工作前没有任何合同,签订合同的保姆数量不到两成。业内人士认为,因为保姆工作的特殊性,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定难度。
新规:雇保姆必须签书面合同
商务部日前公布《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家庭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均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家庭服务合同。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合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未经家庭服务员同意,消费者不得随意增加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如需增加须事先与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员协商,并适当增加服务报酬。
办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不得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不得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新规实施后,家政服务机构如出现不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以及整改不合格等现象,将由商务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下处罚。如出现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和家政员利益,家政公司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家政服务业作为既传统又现代的服务行业,领域逐步扩展,分工更加细化。目前,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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