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区技术工人月起档工资指导标准本月起作出调整。
2月1日起,市区企业技术工人月起档工资指导标准分别调整为:初级工155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2260元,技师2880元,高级技师3890元。
这次调整的指导价额度,明显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技能等级越高工资增幅越大。相比上次(2010年)调整,如初级工增加390元,而高级技师增加了960元。
据悉,此次调整指导价实施范围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企业技术工人,拿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企业从事相对应工作的人,就可以参考这个起步工资标准。
同时,各县(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技术工人月起档工资调整由各县(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结合当地情况自行制订并发布。
技术工人月起档工资指导标准,是为劳动者找工作时提供一个工资标准的参考。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月起档工资标准是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号,并非政府部门颁布的工资标准,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企业和劳动者在商定工资时,可以以这个行情价位依据,看看是否合理。 (记者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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