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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私建路破烂不堪还扰民 究竟该由谁来管?

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想方设法加以管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08日 08: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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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私建路宁波还有很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宁波,这种由个人或企业修建的路还有很多。环城南路立交桥下通向鄞州万达广场的一条马路,10多年前,由一个村子修建,现在路两边的绿地上扔满了垃圾,路面露出了泥土,一座小桥也已经成为危桥,长久以来,一直没有人来修复。记者与鄞州区城管局鄞州市政公用管理处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此路归钟公庙街道惠灯寺村所有,没有列入市政部门管理的范围;而惠灯寺村却称,该路以前是村子里修的,现在土地已经被征用,村民已经搬走了,所以他们也没有义务管了。

江北区城管局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张海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江北孔浦的大通路和下白沙路长期没有得到修复,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有的路是由企业或其他单位自建,产权复杂,如果修复,牵涉的问题很多,并且在管理上也是一个空白,所以很难实施。

私建路究竟该由谁来管?

市城管局一处副处长罗益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私建路有几种情况:个别企业在成立时,位于市郊或偏远地段,为了自己方便,就修建了一条路让自己的职工或居民出入,现在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大,这些路段已经融入了中心城区,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路的产权还归企业所有,市政部门不能介入管理;一些乡村道路,属村组织等自建,随着历史的变迁,道路变成了城市道路,但是没有把维护管理权移交给市政或公路管理部门,最终成为“破路”。还有的路是一些企业自己建的专用道路,本身就在居民区,但是企业认为路是自己的,别人管不着,任由道路破损,甚至扰民。对于这些私建道路留下的后遗症,城管部门的态度是,如果能找到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负责,找不到产权单位的,由当地政府负责。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分院副院长游建章博士认为,私建道路的情况虽然很复杂,但是有一条,这些道路只要在城市的区域之内,就有它的公共属性,就是最基本的民生,城管等职能部门不应该回避这些问题,而应主动想方设法把它合理合法地管理起来。在现实中,确实有一些管理死角,对于这些死角,应该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而不是视而不见。只要有关部门担起责任,私建路是可以成为便民路的。

记者 边城雨 文/摄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