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家庭农场”已超过400家
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的范本之一的宁波,家庭农场近年来正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宁波家庭农场已超过400家。”市农业局经管处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晚报记者。
“家庭农场”其实是个挺通俗的词,而在市农业局经管处副处长胡然挺等专业人士眼中,有着更为严格的说法———它是指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专门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业经营主体。
“与种养大户相比,家庭农场最大的不同是其经过工商注册,其企业化程度更高。”胡然挺称。
记者接连数日从慈溪、余姚等地了解到,“家庭农场”主要是由以前的专业大户发展起来的。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已经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的经营大户。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规模大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发或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由此演变成了中国最早的“家庭农场”。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宁波的家庭农场大多都是通过承租、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分别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后发展起来的。经营的项目涉及种粮、蔬菜种植、苗木花卉、特种养殖等领域。
有些家庭农场还因地制宜,借助当地独特的农业资源、田园风光等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使农场农产品身价陡增。
据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超过60%,5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超过5500户,承包经营面积近70万亩,均已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
数据显示,在宁波种植类的279家“家庭农场”中,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普通农户的平均经营面积不足3亩。此外,规模经营效益可比散户经营亩均高出15%左右。而这说明,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户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了“种地有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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