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单位,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工与派遣工。派遣工和正式工往往干一样的工作,但到手的报酬却差一大截。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是市政协总工会界别今年关注的重点。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姚晓东昨天报到时带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问题的建议》。同时,总工会界别也准备提交《关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
案例:当了主任还是“外人”
29岁的小周在一家大型国企宁波分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年轻有为”是很多人对他的评价。但他自己却觉得憋屈得慌,当了主任还是“外人”。同一办公室的职员,还是他手下,每月比他多拿1500元。原因是小周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协议,是派遣工,而手下却是直接与分公司签合同,是正式工。
还有许多种种的不公平:正式工统一安排住宿,派遣工没有;正式工的高温费是600元/月,派遣工没有;正式工每月5000元工资,派遣工却只有一半;就连中秋节发月饼,正式工的也比派遣工的高出几个档次……
此前,市总工会做了项调查,受调查的56家企业,派遣工人数19089人,达45%,垄断行业比例则更高。姚晓东说:“主要集中在移动、电信、邮政、金融、港务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甚至在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也较为普遍。”
根据法律规定,派遣工本来应该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可是,现在一些企业在主要岗位、主要工种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工,如银行系统在柜员等主要业务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接近半数,电力系统在电网管理和维护上大都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姚晓东说:“在岗位相同、业绩相同的情况下,宁波许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同制员工的平均收入比劳务派遣工要高出2~3倍。”除了工资收入,派遣工在缴纳社保、企业福利等方面的待遇也要远低于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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