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室“代驾”竟然偷客人车内财物,结果被客人设套抓住。近日,江东法院审理了该案,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陈某是天台人,今年40出头,在宁波的一家棋牌室做“代驾”。
从去年4月开始,张先生经常开宝马车到这家棋牌室打牌,和陈某熟悉了以后,他经常把车开到店门口,直接把钥匙和小费一起交给陈某,要陈某帮忙停车。陈某每次帮忙停车时,都看到车子的储物箱里有不少好东西:香烟票、购物卡、玉挂件……时间一长,陈某动起了歪脑筋:张老板那么有钱,这些值钱的东西经常随便放在车里,肯定是不怎么在意的,我偷偷拿一点,他应该看不出来。
去年5月下旬的一个中午,张先生再次到这家棋牌室消费。帮忙停车时,陈某从车内悄悄拿走了2张香烟票。同年7月,陈某再次出手,拿走了4张香烟票。
第一次发现少了2张烟票,张先生以为是用掉了。但第二次发现一下子又少了4张,他顿时起疑。为了搞清楚到底是谁在“作怪”,张先生在储物箱的物品上面小心地放了几根头发,每次放取物品之前都检查一下,看是否有人动过储物箱。
去年8月中旬,张先生再度光顾了棋牌室,出来时他发现储物箱内自己花了2万元购买的2颗“天珠”不见了,而储物箱里的“机关”显示,有人翻过了!张先生很气愤,认为小偷就在这家棋牌室里。他叫来保安,故意说自己的“天珠”不知道掉到哪了,要求保安帮忙找一找。
这时,做贼心虚的陈某也装模作样地过来帮忙找,并偷偷从口袋里摸出偷来的“天珠”,大叫“找到了”。张先生一见,立马叫保安帮忙抓住陈某,送到了派出所。
事发后,陈某返还了2颗“天珠”,赔偿了4500元的烟款。那2颗“天珠”经过鉴定,价格仅为100元。
江东法院经过审理,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殷欣欣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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