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余姣姣通讯员 曾小宇徐立淞胡怡) “这是什么味道?”“闻起来好像跟家里液化气的味道一样。”昨日,区城管执法大队小港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到陈山东路球冠电缆公司附近时,闻到一股很浓的液化气味道,原来有人在那边卸倒液化气残液,执法队员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我们都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液化气味道,到处寻找后,看到在不远处路边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有人正在那边卸倒液化气残液。”执法队员告诉记者,他们立即上前阻止了其违法行为,并要求立即关闭钢瓶开关,并将其带至小港中队进行处理。
这个人姓张,他收来了14个液化气瓶准备去充装煤气。那他为什么要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呢?区燃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瓶液化气用完后会产生少量残液,留有残液的液化气瓶拿去灌气,消费者会有些损失。有的用户为了能足斤足两地充装液化气,就将残液自行倒掉,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及人身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记者从区城管局燃气办获悉,私自乱倒液化气残液隐患很大,残液的气味很难闻,容易污染空气,闻到后会引起人们的情绪紧张。残液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水质、土壤、树木造成污染。另外,残液与空气接触后易挥发成爆炸性气体。因此,国家规定倒残液须由燃气公司进行专业的密封处理。按照国家规定,现在任何一个液化气储配站都可以免费抽残。根据《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和他人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液化气气瓶以及倒灌、分装液化气和自行倾倒残液。私自倾倒残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区燃气办有关负责人在此提醒市民,如果液化气瓶内有液化气残液,液化气储配站处理。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