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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又手痒小偷“筹备年货”入狱过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19日 13: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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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严  雷  通讯员镇石  正剑)春节前刑满释放,本可以回家和家人团聚,可四川人罗某自感两手空空回家实在寒酸,想要“备年货”却苦于没钱,于是再次盗窃,此时距离其刑满释放才一个多星期,这一举动使他最终只能呆在看守所里过年。

四川人罗某曾因盗窃多次受到处理。2012年9月,罗某与同伙在骆驼街道偷电动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财物价值近3000元。归案后,罗某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被盗财物也被及时追回并发还了失主。

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罗某的认罪、悔罪表现,也为了能让他回家过年,决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作出了判处拘役4个月20天,并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2013年1月19日是罗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一大清早,承办法官就赶到了镇海看守所。法官见到罗某后,教育他要改掉恶习,重新做人,回老家陪父母过年。罗某当场表示要痛改前非,出去就买车票回家,来年找份正式工作,好好过日子。

谁也没想到,罗某刚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就把法官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罗某想到身上只有几百块钱,如此回家过年实在太寒酸,决定干几票“生意”,买点年货再回家。于是,罗某联系了几个同伙,一伙人踩点的踩点,盯梢的盯梢,很快确定了作案目标。

2月3日凌晨,罗某等人在镇海实施入户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此时距离罗某刑满释放只过去了一个多星期。就这样,罗某又回到了看守所。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编辑:郑翔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