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宁波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北仑揭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0日 07:14   【 】 【打印
0

宁波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北仑揭牌一位街道干部感叹:都是身边人身边事,让人触目惊心也刻骨铭心

漫画 任山葳

昨日下午,宁波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北仑检察院揭牌。一块块展牌上,集中展示了我市近五年来查出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例,都是身边人身边事,让人看后嘘唏不已。

A

办公室内当众宣读举报信

现年53岁的王洪飞曾任北仑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某街道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2010年初,姜某的违章建筑被列入拆迁范围。为了拿到违反政策的额外补偿款,他托熟人多次找到王洪飞,希望给予关照。

同年12月27日,姜某送给王洪飞3万元“好处费”,在后者的运作下,姜某拿到了35万元的安置补偿款。

但姜某并不满足,第二天他又找到王洪飞,要求再补偿他100万元。面对姜某的“狮子大开口”,王洪飞断然拒绝。姜某随即拿出一封举报信要挟。

王洪飞在心虚之下,欲盖弥彰,在办公室当众宣读举报信,以示清白,并打电话叫街道办事处领导过来,把信件交给对方查看。

事发后,北仑区检察机关立即对王洪飞进行调查。

经调查,他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收取姜某等人贿赂款共计16万余元。

2012年8月17日,王洪飞因受贿罪被北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姜某也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这是北仑历史上少有的因行贿罪被判处实刑的案例之一。

王洪飞因此被坊间戏称为“史上最傻的受贿人”。

 [1] [2] [3] 下一页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