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照片非本人上传
此事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网友“@超人翔宇勒布朗”:这不是秀车速,而是在秀智商。网友“@周的周周_周周的周”则调侃:技术还行,才开到219迈,还能一边拍照,求教啊。
记者试图就此事采访“@hi_jason”,但多次联系未果。
不过,张某在微博中表示,照片是他朋友发的,他本人没有任何超速记录。
至于为何会删掉原微博,张某表示,因为觉得这种事情没意思才删的,如果有必要他可以重新再发。“其实微博是我的,怎么发是我的自由,我说我开到1000迈你们信么?” 至昨晚7点51分,张某发了最后一条微博:“在此证明,目前你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在超速,而且那晚我根本没超速,网上这种图片多的是,希望你们查清楚此事。”
高速交警
当事车辆正在调查中
记者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处了解到,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经调查道路监控资料,网友反映的浙BZ606Q号白色奥迪A7于2013年2月24日凌晨3点48分被鄞州天童南路监控拍到,有无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还不得而知。高速交警已将该情况反映给鄞州交警大队。
目前,鄞州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见习记者戴巧泽记者张贻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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