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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出台 北仑法院发生了数起“趣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2日 10: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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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仑法院发生了数起“趣事”,究其原因,都与“国五条”出台有关。

  上个月,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二手房交易案。原告是一对东北籍想在北仑定居的小夫妻。丈夫张先生今年1月初与北仑的柯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合约,柯先生将位于北仑的一处房产以98万元价格卖给张先生,张先生一次性支付38万元首付款。合同签订当天,张先生拿出1.5万元作为定金给了柯先生。

  不久,双方为购房款是否包含房内已装的中央空调的费用发生了争执。张先生认为中央空调是该套房子的附属设施,已包含在购房款内。而柯先生却坚持要求对方另外支付空调的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便将柯先生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并让柯先生双倍退还定金。为此,张先生还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查封柯先生的这套房子。

  在案件没有审理判决之前,法院按规定作出了执行裁定,柯先生的房子被查封了。

  今年2月20日“国五条”出台后,本来很淡定等着法院判决的柯先生有些坐不住了。柯先生想把房子卖掉,可眼下房子被查封了。他担心待案子处理完时,自己有可能要为卖房支付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到那时,自己损失的可就不止3万元。

  想到这些,柯先生急了,他向法官咨询如何尽快将房子解冻?在得知只要提供相同金额的财产就可以保全时,上星期五一早,柯先生拿了3万元保证金交到了法院。昨天,法官给柯先生办理了房产解冻手续。柯先生告诉法官,他已找好了新买家,钱到账后他就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还是早点卖掉放心。”柯先生说。

  记者获悉,昨天北仑法院还来了一位因拖欠数十万元债务而被查封房产的黄先生。他对法官说,本想等房子拍卖后再还债,可现在担心等评估、拍卖一整套程序走下来时间太长,到时候万一要承担高额的个人所得税那就亏大了。于是他赶紧找了买家,用首付款还清了债务,然后来法院办理被查封房子的解冻手续。

记者冯小平通讯员北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