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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他人机动车牌照 最终露了原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2日 10: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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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严雷  通讯员沃朝辉 姚王力)因行驶证和车牌被盗,安徽籍驾驶员刘某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到宁波港区拉货,被巡逻交警查获。刘某受到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意味着他将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与此同时,刘某所持的A2驾驶证还将被强制降级。

近日,宁波港区交警中队交警在路查中发现刘某所驾货车车牌有套牌嫌疑,随即进行询问,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刘某称行驶证被盗,无法出示。交警将其带到交警队进行核查询问。

原来,刘某多年来省吃俭用买来货车跑运输。前几天,行驶证和货车车牌在金华被盗,为应付家庭开支,他铤而走险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到。

警方提醒,根据今年1月实施的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A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须前往车管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还要面临降级的处罚。车牌被盗或遗失,驾驶员应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补领车牌手续,并将临时车牌放在车内指定位置。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