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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宁波CPI重回“3时代” 同比上涨3.5%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3日 07:2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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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公布了2月份宁波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上月我市CPI重回“3时代”,同比上涨3.5%,创下自去年2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新高,而与今年1月份相比,CPI环比上涨1.6%。

  数据显示,上月我市CPI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和全省平均水平(2.9%)。

  而从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天发布的数据来看,上个月受节假日期间运输成本增加及春节需求增多等因素影响,推动当月食品类价格环比指数继续走高,涨幅达到3.3%。

  同时,因春节上月我市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涨2.3%。其中,旅行社收费上涨19.2%、个人服务价格上涨13.5%、家庭服务价格上涨12.4%、维护修理费用价格上涨6.3%、洗车和汽车租赁价格分别上涨38.1%和10.0%。

  另外,上月我市工业品价格环比下降0.3%。其中,受冬装促销力度加大等影响,服装价格下降2.4%;受天气转暖、新品鞋上市影响,鞋袜帽价格上涨4.2%;受国际黄金价格回落和节日促销的影响,首饰价格下降2.0%。燃料制品中,受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下降影响,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5.0%;而受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上涨0.4%和0.4%。

  从同比来看,今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5%,服务项目涨幅高于消费品,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3%。

  “同比涨幅骤升主要是受今年与去年春节错月效应影响,去年春节在1月份,到了2月份时CPI同比涨幅已经回落到1.4%,而今年春节在2月份,这样以来同月对比的话,由于去年基数相对较低,因此今年的同比涨幅出现骤升。”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据该工作人员分析,上个月同比涨幅重返“3时代”并不一定意味着我市又面临新的物价上行严峻考验。“目前我市物价水平仍呈现温和上涨趋势,虽然稳定物价的压力仍然存在,但是由于这两个月的物价指数受节日因素影响具有特殊性,因此对于接下来的物价形势还需要继续观察。”(记者 朱一丹)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