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
《办法》一经发布,果不其然地让“网店纳税”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不少网民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网店“征税时代”来临。
不过,记者昨日从本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该《办法》是规范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与电商交易开发票不是一回事。
网店“宝贝”要调高价格?
一条“网络发票4月起全国推广,网购不纳税将成历史”的微博这两天转发率和评论率相当高。起因是,国税总局近日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不少网民认为,此举将有助于网购维权,规范电商市场;也有不少人担心卖家或因此增加经营成本,以至于提高货品价格。网店“宝贝”真的要调高价格了?
对此,本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新近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网络发票的法律地位,跟电商交易要开发票不是一回事。简单地说,网络发票是商家登录税务机关提供网络开票系统在线开出的发票。在线开票,方便纳税人及时查询相关发票信息。“仅就《办法》而言,目前还很难说对电商市场会有什么影响。”
网络发票在宁波不是新鲜事
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理解成,是目前机打发票的升级。”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用传统的机打发票设备开票,开票信息只能存在于纳税人的电脑中,由纳税人上报税务机关。而网络发票是这样开具的:税务机构提供在线开票系统,商家登录该系统,录入开票信息,系统就可自动生成发票号码、查询码等信息,连同开票内容一起打印在事先领取的空白发票上。“发票数据即时保存在开票系统内,税务机关可实时监控,纳税人也可及时查询发票信息。”税务部门有关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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