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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电动自行车撞人致死 奉化一男子被判实刑7个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9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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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该案中如果孙某的危险驾驶罪成立的话,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孙某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跟机动车一样须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规定,包括“醉驾、酒驾”等处罚。

  据宁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时速小于20公里,二是总重量小于40公斤,三是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任何超过这三项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就达到了机动车相关国标里轻型摩托车的标准,也就是俗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认定为“机动车”。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按照新规定,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如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就要承担与驾驶“机动车”相同的法律责任。

  “如果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无论有没有事故发生,都将面临法律处罚,这和驾驶机动车完全一样的。”王法官说。

  交警部门 电动自行车出事故,可能会被追究是否超标

  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酒驾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位路面执勤交警张警官。他说,目前交警部门在查的主要是一些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些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对于酒驾,他们还是以查机动车为主,有时顺带会查一下电动自行车。“目前还没有单独查超标电动自行车醉驾,因为电动自行车量太大,而且是否超标也一下子很难判断。但是如果电动自行车出了事故,在必要的时候,则会将电动自行车送到相关部门去鉴定,追究是否超标。”

  张警官还说,据他多年的路面执勤经验,在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中,约有6成是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的,而这些电动自行车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明显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冯筏 冯建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