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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电动自行车撞人致死 奉化一男子被判实刑7个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9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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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获的非法销售的“椒江”号牌。通讯员鄞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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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为电动自行车实是二轮摩托车   两家非法销售点被查处

  明明是一辆二轮的摩托车,居然拿的是电动自行车备案证,还上了像模像样的“椒江”号牌。近日,鄞州交警部门顺藤摸瓜,查处了两家非法销售点。

  今年以来,鄞州交警大队大嵩中队民警在路面巡查和接处警过程中,发现了不少悬挂“椒江”号牌的二轮车,而且上升趋势明显。起初,民警还以为这些二轮车是悬挂了正常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多次路面检查,发现这类车辆其实是使用燃油发动机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所谓的“椒江”电动自行车号牌,只不过是一个幌子。

  而且这类车,最近生了不少事。2月底,因驾驶上述挂有“椒江”号牌的摩托车造成路人受伤的北仑籍男子李某,因肇事车辆无保险,最终承担了上万元的医疗费用。

  由于查处的“椒江”号牌较多,民警在处罚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线索,并顺藤摸瓜找到了销售该车牌的两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据店主交代,所谓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证”,都是店家手工自行填写的,号牌从外地廉价买入,只是仿效了椒江等地电动自行车正规号牌的样子。而且在办证过程中,店家会有意无意地引导消费者去购买二轮摩托车,让消费者自以为证件齐全,可以和电动自行车一样。

  “这种情况不安全还违法。”鄞州交警大队宣警官介绍说,悬挂无效号牌,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而言都是一种无牌上路的违法行为。如果是机动车的,按照交通新规处罚更重,除了扣留机动车,15日行政拘留、罚款外,还要一次性记满12分。若持有较高的准驾车型驾照的,还要强制降级;若构成犯罪,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徐叶通讯员俞贤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