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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公司的回复不满意 业委会欲收回小区经营用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2日 07:5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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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中兴小区与常青藤物业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早在2010年底就已经到期,业委会提出重新拟定合同,打算收回小区经营用房的管理权。吴主任说:“若常青藤物业不能接受,业委会在征求广大业主的同意后,考虑终止合同,公开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继管合同还在协商中

  前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常青藤物业公司总经理罗准。他也大叹物业公司地位“弱势”,“小区物业费缴纳率不到70%,甚至有些业主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至今未收缴的物业费有300万余元。物业公司为此被迫与一些业主对簿公堂。”

  罗经理说,小区路面停车有1000多辆,但多种因素下,真正能收停车费的约有630辆,难度太大了。他承认,物业管理合同确实早已到期,目前就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内容,还在和业委会协商中。

  江东东柳街道物管站工作人员表示,会进一步了解业委会的需求,促成双方进行有效沟通。(记者黄丽娟)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