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到海滩边玩耍,不料车子却陷入沙滩,等拖车赶来时,潮水已经浸没了大半车身,象山车主张先生为此损失28万元。
因为保险公司拒赔,张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象山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张先生驾驶一辆奔驰350越野车,到爵溪下沙海滩边游玩。
不料,车轮意外陷入沙滩中,无法驶出。
张先生只好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并到处寻找拖车。
当时正值海水涨潮,等到拖车开至事发地点,奔驰车门把手以下位置都已被海水淹没。
车子拖到修理厂,修理费花了28万元,然而保险公司却不肯赔。
保险公司认为,车辆系因海水淹没导致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进水受损。规律性的涨潮不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
交涉无果后,张先生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庭。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受海潮淹没侵蚀造成车损的事故是否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
法院认为,根据象山县气象台发布的天气情况报告,以及张某的陈述,在事故发生当日,天气情况为多云,气温27℃~36℃,潮汛正常。张某驾驶保险车辆驶入海滨沙滩,对此应有预见。
奔驰车是被规律性上涨的潮水淹没部分车体而受损,此类损失并不在车损险条款第四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依约不负赔偿责任。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韩晓红 柳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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