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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忠:党员干部三带头三不准 违者严肃处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30日 07: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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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准拖“三改一拆”的后腿

  ● 带头支持“三改一拆”,不准做不利于工作推进的事

  ● 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

   “全市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准拖‘三改一拆’的后腿;带头支持‘三改一拆’,不准做不利于工作推进的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这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昨天在全市“三改一拆”工作会议上宣布的一条纪律。

  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市开展“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专项行动。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美丽宁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这是件难事,涉及面广,牵涉利益多,但是不管有多难,我们也要下铁的决心去做。”王辉忠说,“三改一拆”现在不去做,越拖成本越大、难度越大,也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格格不入,与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格格不入。“‘三改一拆’工作决不是可以拖一拖、放一放的小事,否则我们对省委、省政府没法交账,也对人民群众没法交待。”

  “三改一拆”特别是拆除违法建筑,会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王辉忠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做榜样,没有做到“三带头三不准”的,轻者约谈、通报批评,重者给予纪律处分、采取组织措施。对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甚至为违法者充当“保护伞”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据了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制订相关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支持“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规人员。(记者邓少华 曹爱方)

编辑: 张赛霞